自主的人 ——张瑞敏与康德之五
胡泳
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
“信息社会50人论坛”成员
在《实用人类学》中康德说:“人具有一种自己创造自己的特性,因为他有能力根据他自己所采取的目的来使自己完善化;他因此可以作为天赋有理性能力的动物(Animal rationable)而自己把自己造成为一个理性的动物。”(康德:《实用人类学》,邓晓芒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202页)
在这里,康德论及人的自由和理性两大本质属性。
我在讨论人格尊严时,引用过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中的一句话:“理性存在者被称为人格。”在康德的实践哲学中,人性这个概念是指在人格理念的导引下,人的自然禀赋得到历史性的完善和发展的状态,它与动物性相对,所以是“人格中的人性”。而感性是人类不完善的人格的一种限制——不仅在认识活动中限制了知性,也在实践活动中限制了理性,使其沦为激情的奴隶。
康德的想法其来有自。西塞罗可能是第一个研究与讨论“尊严”的西方哲学家。在古罗马独裁者苏拉的时期,尊贵、尊严(dignitas)主要用于表示权力机关的尊严,但是西塞罗给这个政治术语添加了另外两种相互关联的意义,分别是:
•关于一个人在社会中的地位的尊严,它与个人身份紧密相连,并不适用于所有的自然人,而只是为少数人(如执政官等)所享有。
•关于个体的尊严,“个体”也就是社会成员,它具有类的属性,所以可以从与动物相对的理性这一含义上进行理解。
在《论义务》中,西塞罗说:“人类由于理性而比动物优越,它们除了感性的愉悦之外没有思维……但人的心灵却通过学习和沉思得到培养。”感性是较为低劣的部分,“感性的愉悦和人的尊严极不相配,我们应当鄙视和抛弃它。”由此,西塞罗主张善的生活是一种理性支配感性的秩序。
西塞罗如此礼赞人: “我们称之为人的那种动物,被赋予了远见和敏锐的智力,它复杂、敏锐、具有记忆力、充满理性和谨慎,创造他的至高无上的神给了他某种突出的地位;因为如此多的生物中,他是唯一分享理性和思想的。” (西塞罗:《论共和国 论法律》,王焕生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113页)在此意义上,任何人的尊严都与他或她的社会地位或身份无关;因为这种尊严仅仅只是生而为人的一个结果。
这里暗含的意思是尊严可以扩张适用到所有人。没有直接证据表明在尊严问题上康德受到西塞罗的直接影响,但康德的尊严观显然与他的宗教信仰有关。在年轻时,康德所受的是虔敬派基督教的传统教育。根据教义,仅仅是人类的成员而非动物,才拥有与上帝的相似处。
理性支配感性的观念可以追溯到柏拉图,但却是在斯多亚派(其在古罗马的最大传人乃是西塞罗)的传播下,对基督教产生了深远影响。奥古斯丁说:“当灵魂的这些冲动由理性掌管,一个人就可以说是有序的。”随着古罗马文化和基督教信仰的融合,“人格”一词作为人与上帝的共名,逐渐与“人是上帝的肖像”的观念结合起来。西方教会逐渐把理性看作人与上帝相似的特征。
最早正式提出“人格尊严”概
念的是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学者米兰多拉的皮科(Giovanni Pico della Mirandola,1463-1494)。他曾发表著名的演讲《论人的尊严》(Oratio de hominis dignitate),指出上帝是将动物作为完全受因果律所决定,并因此完全没有自由意志的造物而创造的;与此相反,上帝将第一个人看作是拥有无限制的自由意志的造物并创造了他,所以这第一个人以及他的所有后代都能够决定一切与他们有关的事物。
普芬多夫(Samuel A. Pufendorf)进一步认为所有的人类成员都拥有最高的尊严,因为人类中的每一个个体都拥有一个心灵,而这个心灵同动物不同,它是能朝着获取知识和自由意志的引导而敞开的。
建基于这些思想之上,康德成为启蒙运动中人格尊严概念的集大成者。这集中体现在他的人类学中。康德人类学的出发点是“根据他(人)的类,把他作为具有天赋理性的地球生物来认识”,“研究的是人作为自由行动的生物由自身作出的东西,或能够和应该作出的东西”。(康德:《实用人类学》,邓晓芒译,重庆出版社,1987年,第1页)所谓自由行动,是指人因为赋有理性而能自由地选择目的并采取相应的手段使之得以实现的一种行动。
因此,“人具有一种自己创造自己的特性”,并不是在个体那里,而只能在类里得到完整的体现。这也是为什么李泽厚在《批判哲学的批判》中分析说:“整个康德哲学的真正核心、出发点和基础是社会性的人。”(李泽厚:《批判哲学的批判》,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367页)
第三次对人的解放
“人,能够把那些知识和技巧用于其上的最重要对象就是人,因为人是他自己的最终目的。
